无罪释放的嘉祥

2008-11-07 15:54 阅读(?)评论(0)

最终嘉祥以撤消党内外职务的处罚而终止.这引发我几点思考:1.他为什么没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制裁?2。他对被害人造成伤害为什么没有公开道歉和赔偿。3.他是一个党员为什么就没有受到党内的处罚?4.既然是一个党员那么对他的要求怎么和对一个普通人的要求一样呢?党员不是普通人民,而是人民的党选拔的 ,是来领导人民的,所以党员必须受到党内的严惩。如果一个党员享有更大的权利而不因犯错受到更大的处分,那么违反权力制约就很容易,也很不公正了。

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 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前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
家利益的除外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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